
2020年1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第二督察组到拉么锌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黄爱兴率队,区自然资源厅高级工程师韦立凡、南丹县副县长邓德强以及区市县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工作。拉么锌矿矿长覃忠清等相关人员陪同。
此次督促,主要检查企业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查看企业是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桂发〔2020〕2号)部署情况;二是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情况;三是企业吸取广西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投资公司“10.28”重大坍塌事故教训,开展矿业开发秩序整治情况。
会上,覃忠清汇报了拉么锌矿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情况及广西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投资公司“10.28”重大坍塌事故后拉么锌矿开展的安全生产整改工作情况。听取汇报后,黄爱兴对拉么锌矿安全生产工作表示肯定,他强调,广西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投资公司“10.28”重大坍塌事故对我县矿山企业有重大警醒作用,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杜绝事故的发生。
最后,黄爱兴要求,企业必须继续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桂发〔2020〕2号)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制度,依法依规生产,严禁越层越界开采。